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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会儿,孟阳威才小声说:“贺翌,你爸……牛逼,以后周浩那孙子见你都得绕道走了吧。”
我没回头,只是嗯了一声。
贺黔松开了我的手腕。那里留下一圈淡淡的红痕,很快在夜风里凉下去。
没有电梯。楼梯间的声控灯时亮时灭,贺黔走在前面,我跟在后面,脚步声在空旷的楼道里回响。
开门,按亮灯。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,还是周天那个出租屋,旧书、灰尘、还有贺黔身上那种淡淡的皂角味,混着一点点潮湿的霉味。很小,一室一厅,我睡里间小床,贺黔睡客厅那张可以折叠的沙发床。
“坐会儿,我去做饭。”贺黔脱下外套挂在门后,挽起袖子往厨房走。桌上摆着一大袋新鲜的菜。
“我来帮忙。”
“不用。”他头也没回,“你歇着。”我没听,跟进了厨房。厨房窄得转身都困难,我们俩挤在里面,胳膊时不时会碰在一起。贺黔洗米,我站在他身后,看着他微微弯下的脊背,衬衫下的肩胛骨轮廓清晰。
“真不用你。”他又说,声音闷闷的。
“我想待在这儿。”我说。
他顿了顿,没再赶我。
他从冰箱里拿出两颗番茄,几个鸡蛋,又摸出一把小葱。动作熟练,利落。我记得不是这样的。
“你记得吗,”我突然开口,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显得突兀,“我三岁那年,你第一次给我做饭。”
贺黔切番茄的手停了一瞬。刀刃悬在红色的果肉上,汁液慢慢渗出来。
“记得。”他说,很轻。
等颜色鲜艳的番茄炒蛋先摆上桌,我拿起筷子放进嘴里。
怎么可能不记得。
我听到自己三岁时的声音。
第11章
我用手握着筷子,不熟练地夹过一小块鸡蛋放进嘴里,红红的汤汁滴了一滴在桌上,像一滴滴血。
“贺黔你做饭好难吃哦~”
我那时候说话还带着尾音,坐在那张比我还高的椅子上,脚够不到地,在空中晃啊晃的。筷子对我而言太重了,握得手指发白,才勉强夹起一块鸡蛋。
贺黔坐在我对面。那年的贺黔才二十出头岁——后来我算了算,他辍学带我离开那个地方的时候,也才十八,十八岁,他妈的就是个孩子。
桌子对面,贺黔沉默地吃着那盘灾难。
后来我无数次回想那个画面,才明白那盘菜为什么那么难吃。他凌晨四点才从物流中心回来,六点又要去便利店上早班,中间这两个小时,他要给我做早饭、喂药、洗漱,然后自己囫囵睡一会儿。睡眠是碎片,时间是奢侈品,盐放成糖、火候过头,太正常了。
他看着我,没说话,只是拿起又筷子尝了一口自己炒的菜。然后他的眉头很轻地皱了一下,又迅速松开。网?阯?f?a?B?u?y?e??????u?????n?2????????????????
“是吗,”他说,声音有点哑。他那时候总是很累,眼睛里永远有血丝。“那下次爸爸做好吃点好不好。”
可我看见他右手虎口上贴着的创可贴,边缘已经有点脏了。还有他左手手背上那个新鲜的、红红的烫伤水泡。
“我看看你手。”三岁的我突然说。
贺黔愣了一下,把手往身后藏。“没什么。”
“给我看嘛!”我从椅子上滑下来,摇摇昇晃走到他身边,抓住他的手腕。
“没事。”他把手缩到桌子底下,“快吃,吃完要吃药。”
我有早产带来的一堆乱七八糟的毛病,药比饭还贵。贺黔那时候最怕我生病,不仅是怕我难受,还是怕医院。怕那些账单,怕那些穿着白大褂的人用探究的眼神看着我们,问:“孩子的母亲呢?”,“你看起来真年轻,是哥哥吗,还是舅舅?”
他从来不说“我是他爸爸”。他只是沉默,然后掏出那些皱巴巴的零钱,一张一张数清楚。
那双手……根本不像二十岁年轻人的手。
虎口贴着脏兮兮的创可贴,边缘卷起,露出底下红肿发炎的皮肤——便利店搬货时纸箱边缘割的。食指和中指有新鲜的水泡,鼓鼓的,透明液体在里面晃——餐馆后厨炸东西溅的油。手背上还有一道的结痂,深褐色,像条丑陋的虫子——物流中心分拣时被纸箱里的金属边划的。
最触目惊心的是左手手背那个烫伤。新鲜的,红得发亮,边缘已经起了水泡。
“疼吗?”我用指尖轻轻碰了碰边缘。
贺黔的手抖了一下,“不疼。”他说。
骗人。怎么可能不疼。
后来我拼凑出了他一天的轨迹:早上六点到便利店。他不是收银,是理货员,要把成箱的饮料从仓库搬出来,一箱二十四瓶,一瓶五百毫升,一箱十二公斤。他一天要搬多少箱?我不知道。我只记得有次他下班回来,T恤后背全湿透了,贴着瘦削的脊梁骨,他一弯腰,我都能看见一节节凸起的脊椎。
下午,餐馆后厨。洗碗、择菜、给厨师打下手。餐馆老板是个尖刻的中年女人,总嫌他动作慢。“大学生了不起啊?还不是来我这里洗碗!”贺黔没读大学,但她不知道,或者知道了更要戳他痛处。后厨没有空调,夏天温度能到四十度,他一站就是六小时,围裙底下全是痱子。
晚上八点到凌晨,物流中心分拣快递。这是最累的活,但钱给的多。要按区域分拣成千上万个包裹,重的有几十公斤的家电,轻的也有文件袋。传送带不停,人就不能停。他回来时眼睛都是直的,身上灰扑扑的,有时膝盖和手肘会有淤青—搬重物时摔的。
这样一天下来,甚至不包括随时变幻的工作,他还能站在厨房里,对着借来的旧食谱,尝试给我做一顿“有营养”的饭。
“你为什么要做这个呀?”三岁的我指着那盘番茄炒蛋问,“我们吃泡面不可以吗?”
贺黔蹲下来,平视我的眼睛。他的眼睛真好看,睫毛长长的,瞳仁很黑,只是里面全是血丝。
“泡面没营养。”他说,用拇指擦掉我嘴角的番茄汁,“小翌要长身体,要吃得健康,才能少生病。”
他说“少生病”的时候,声音很轻。我知道他怕我生病。上次我半夜发烧,急诊医药费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钱。他在缴费窗口前掏钱,手抖得厉害,硬币掉了一地,他蹲下去捡,捡了很久。
那盘番茄炒蛋,我最后吃完了。不是因为它好吃。
其实那盘番茄炒蛋真的很难吃。鸡蛋炒老了,番茄没去皮,嚼起来像塑料皮,盐放得一块咸一块淡。但我扒拉着米饭,把那些难吃的东西混在一起,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。
因为贺黔在看着我吃饭。他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嚼很久,像是舍不得吃完。他吃得很慢,很仔细,像在完成什么仪式。其实他碗里没什么鸡蛋,他把好的都挑给了我,自己吃那些炒糊的、碎掉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