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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哟,这不是包大少吗?缘分啊,没想到咱们竟然在一个屯儿。”
屯是“顶天军”的步兵编制,一屯五十人,设五个什长,十个伍长。
眼前之人,正是包租婆家的仔,包星星!
“什么包大少,这里是军队。严肃点!我不但在这个屯,我还是这个屯的屯长,放尊重点,知道吗?”
“哎哟!”洪烨惊叹一声,连忙挺直了腰杆子敬了个军礼:“包屯好。”
啧啧,一来就是屯长,不愧是朱伏虎的“同奶兄弟”。
包星星“哼”了一声,他也懒得和洪烨计较,“我没记错的话你不是有马吗?怎么跑步兵这边来了?”
洪烨笑道:“包屯好记性。以前是有马的,可现在没马了,只能做步兵。当步兵好啊,真打起来了,往人群里一缩,前后左右都是肉盾。骑兵就不一样了,高高在上的,简直就是活靶子。”
包星星眼睛眯了眯,道:“我再说一遍,这里是军队!你最好把你这套吊儿郎当的样子收起来。刚刚你说的我就当没听见,你要是真敢这么做,我第一个就拿你正军法!”
洪烨道:“开个玩笑嘛。包屯放心,到时候我肯定奋勇杀敌,建功立业,抛头颅洒热血,不怕辛苦,更不怕牺牲。”
包星星不耐烦的“啧”了一声,丢下一句“我倒要看看你能不能说到做到”,就不管洪烨了。
他一走,洪烨还没喘口气,旁边的新战友就和洪烨搭话,“喂,哥们儿,你跟咱们这位包屯长不对付?”
洪烨道:“什么叫不对付,我跟他关系好着呢。”
那人一脸不信,“真的假的?”
“骗你干什么?我差点一枪崩了他,要是关系不好他还能好好的跟我说话?换了是我早就以权压人,狠狠收拾一顿了。”
“……”
其他四个人面面相觑,心里都大呼:怎么这么倒霉啊,竟然和一个与屯长有仇的人分在一个伍里。
洪烨笑道:“我开玩笑你们也信?能不能有点幽默感。我之前是他家的租客。就因为房租的事情吵过一两次。人家包大少还能因为这点小事就记恨上我?”
听了这话,那四人才长松一口气。
接下来五人就相互自我介绍。
洪烨所在的伍是“丁伍”,伍长叫李中柱,家里是卖粮食的——他的家境如何可想而知,虽然穿着品质精良的铁甲,还挂着一柄像极了ak47的精品突击步枪,但看起来还是文质彬彬。
另外三个新战友分别是王吉利、赵强、孙日川。家里不是做买卖的,就是当官的,还有“专业捡垃圾”的,反正都是不差钱的。
毫无疑问,他们都是“基因优化者”,只不过优化等级普遍只有1、2级——毕竟他们家里有钱,不代表他们有钱,还真未必有那个钱优化到3级、4级。
洪烨本着低调做人的原则,只说自己是跑商的,优化等级也减了1、2级,把自己拉到了和其他人同样的水平——低调,低调才是王道!
四人中,只有王吉利一个人有被征召上战场的经历,其他四人都是大姑娘上花轿,头一回。
大伙心里都有数,李中柱那个伍长显然是走了关系的,不然王吉利做伍长无疑更合理。这事大伙心知肚明,但谁也不说。
李中柱在听到王吉利经历过一次征召出征,心里头却涌起一股羞愧,暗自埋怨家里人,为什么要给他弄个伍长?
王吉利却是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,还让大家把心放到肚子里。
按他的说法,像这种仗,冲在最前头的肯定是那些招募来的炮灰,“顺风”的时候咱们才会上阵,真碰到“逆风局”,最先撤的还是咱们。
真正的“战力输出”是那些训练有素、装备制式的常规军!
说白了,咱们这些人就是去凑人头、壮声势的。
嗯,听着好像很有道理。
李中柱、赵强、孙日川三人显然是相信了,脸上的表情都更放松了。
洪烨却对王吉利的说法嗤之以鼻。
你上次经历的仗和这次的能比吗?这次要对付的可是活跃在沙漠二三十年之久的“血火帮”,和“明珠城”可以说是对等的存在,竟然照搬以前的经验,可真有够……天真的。
洪烨看破不说破,就和这四位胡吹乱侃起来。他们的话题主要还是围绕着“鹤楼”展开,就连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李中柱都口若悬河,妙语滔滔不绝。
“鹤楼”,乃是所有公子哥们共同的话题!
就在李伍长谈及优化了“蛇类体质”女子的销魂妙处之时,一声“安静”响彻全场,瞬间就盖过了所有人的声音——从演唱会级的音响释放出来的声音回荡全场。
接下来就是出征仪式。
首先是一身铠甲戎装的“顶天王”亲自登上高台,高高在上,俯瞰全场,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、振奋人心的讲话,引爆了整个校场成千上万的人热血。追文 en.org
洪烨概括了一下他演讲的中心思想:“你们去给我抢钱、抢粮、抢女人。抢回来之后我再分给你们!”
他心里暗暗的感叹,这“顶天王”牛掰,明明就是去抢劫的,却说的这么大义凛然、正气浩然。
接下来就是作为“三军统帅”的朱卧龙上台演讲,全身重铠的他看起来威风霸气,仿佛战神下凡。
洪烨又将他大段大段的高亢激动的话总结了一下:“我老子很牛掰,听他的话准没错。我们都要听他的话,按照他说的做!这次出征一定要大胜归来!不成功,就成尸!”
最后,“顶天王”将调兵遣将的信物,虎符,交给了朱卧龙。
朱卧龙单膝跪地接过虎符,高举过头顶,然后走下高台,蹬上战马,纵马奔过中央大道,高喝一声:“出发!必胜!!”
于是,在擂鼓阵阵中,这支在校场足足站了将近三个小时的军队终于开动了。
“龙骑兵”打头。其后是“撼山军”、“填海军”一共三千人,六十多辆装甲改装车排成两条长龙缓慢前行。再之后就是那些刚刚招募而来的新兵蛋子——俗称炮灰。最后才是洪烨这些“征召兵”。
这支出征大军穿过“必胜门”,步入笔直开阔的“真龙大道”,在两侧百姓的夹道注目下前行,最终从“凯旋门”出城,排成一条长长的“人龙”直奔北方而去。
此时,谁也没有注意到,在“凯旋门”的城楼上,两双眼睛平平静静的目送着渐行渐远的出征大军。
“战争,自古以来便从未改变,改变的仅仅是发动和参与战争的人……呵呵,真是没想到啊,我布下的这一枚‘小卒’,还没有帮我翻盘,就把棋盘给我掀了。这可真是……”
“古爷,您既然不愿意看到战争爆发,为什么不阻止他?”——这是一位如妩媚青山般的女子,一身白色狐皮裘修饰的她古韵浓郁,她站在那里仿佛是一副画。
一身白色唐装的古爷道:“战争的齿轮一旦转动,阻止它的唯一方法就是分出胜负生死。罢了,只要他完成我交给他的任务就行了。至于怎么完成,就随他折腾去吧。”
廖青山心里其实也很好奇为什么古爷要冒险去刺杀朱卧龙,只是这个疑问她永远也不会说出口——更不想知道答案。
古爷转过身,拄着拐杖一步步离开,轻轻的哼唱着:“十五从军征,八十始得归;道逢乡里人,家中有阿谁?遥看是君家,松柏冢累累;兔从狗窦入,雉从梁上飞……”
廖青山亦步亦趋的跟着。
过大桥、穿丛林、翻山岭……行军途中非常的枯燥,除了吃饭睡觉,中途就是机械一样迈腿。
经过了连续六天的行军,大军终于抵达了北方靠近沙漠的一个中型聚集地,“雷家堡”!
卧龙和他率领的三百“龙骑兵”早就先抵达了“雷家堡”,并将周围的沙匪尽数剿灭,将其变成了攻入沙漠的桥头堡和前线指挥部。
大军在这里休整,并进行“临阵磨枪”一般的军训。
接下来的几天,附庸于“明珠城”的各个聚集地派来参战的人马及作战物资相继抵达。
如此一来,这支“北征沙匪”的大军规模就达到了两万余人——恶土之上,能集结起一支两万多人的部队,哪怕这支部队是一盘散沙,都已经非常了不起了。
“顶天王”积威二十多年可不是盖的!
“明珠城”这边搞了这么大一场声势出来,“血火帮”自然不可能没有一点反应,他们也集结了一大批人马,摆开了对峙阵势,然后派了使者过来表示:要和平,不要战争!
朱卧龙雄赳赳、气昂昂而来,意气风发,斗志激扬,怎么可能接受求和?他要干一票大的,干一票他父王都不曾干成的事!所以他给“血火帮”使者的回复就是:要么臣服,要么死。
谈崩了,那就只能打了。
当即,两方人马就在沙漠与平原的交接处展开了一场硬碰硬的较量。
一番隔空对射之后,“明珠城”这边就以招募来的新兵蛋子做炮灰发起了一波冲锋。
别看这些人都是新兵蛋子,可同样也是在恶土厮混的老油子,一个比一个不怕死,一个比一个狠,发起冲锋来简直如狼似虎,就算前面是枪林弹雨也敢往前冲。
同时,一支“撼山军”和一支“填海军”的机动部队就从两侧冲出,对沙匪形成了三面包夹之势。
经过一番拼杀,最终“血火帮”被冲杀的丢盔弃甲,溃不成军。能跑的都跑了,跑不了的都成了一具具冰冷的尸体。而他们的车辆、马匹、粮食、武器装备,自然就归胜利者所有。
这是一场振奋人心的大捷!
当晚,朱卧龙就犒赏三军,拿出好酒好肉让将士们吃个肚饱,然后趁势宣布新的作战计划:明日一早大军兵分两路,深入沙漠,杀向“血火帮”的老巢。
今日的大胜,以及吃到嘴里的肉让所有人的斗志、士气节节攀高,都觉得朱卧龙这个命令没毛病,就应该趁势追击,扩大战果。
这股情绪自然影响到了洪烨所在的这支征召兵队伍……
“看起来沙匪也没那么可怕嘛。”
“听说今天的战利品谁抢到就归谁,哼,真是便宜那群泥腿子了。”
“瞧好吧,这次我就要建一个大大的功劳,让那些瞧不起我的人后悔!”
和洪烨同一伍的李中柱等人也满心期待着捞军功,然而洪烨却没有任何感觉——唯一的感觉就是,今天这锅肉真特么的又腥又淡。